第十二章(第3页)
大年三十那天,从佣人口中得知宋玫回家,她激动的抱着洋娃娃冲进书房,开心的抱住她的腿撒娇。
她只是想要宋玫抱一抱她,陪她说两句话,可宋玫甚至没有看她一眼,她冷漠的推开她,让佣人把她抱走。
顾清潼不肯,死死抱着桌脚,哭到上气不接下气。宋玫也只是不耐烦的拿起电话打给顾屿生:“把你女儿带走。”
仿佛她不是她的孩子,只是一个什么令人讨厌的物件。
……
顾清潼从没怀疑过宋玫不喜欢她这件事,如果不是她和宋玫真的长得很像,她几乎要以为自己不是宋玫亲生的。
可在她的身世曝光后,宋玫对她的态度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。
从前连看她一眼都觉得厌烦的人,最后却用生命保护了她。
顾清潼想,宋玫一定很爱那个男人。
她很好奇,那个给了她生命,让宋玫念念不忘这么多年的男人究竟会是个怎样的人。
于是,她循着宋玫留下的蛛丝马迹去找过他。
那年她十七岁,坐在车里默默跟了陈鸣一路。
看着他接温妍放学,两个人吵吵闹闹一路拌嘴,温妍不小心摔了一跤,他嘴上虽笑话着她,却将她的书包挂在胸前,然后一路背着她回了家。
老旧的筒子楼前,衣着朴素的女人接过书包,板着脸训斥温妍,陈鸣回护两句,女人嘴上埋怨,眼中笑意却温柔。
原来这就是宋玫喜欢的男人。
寒酸,市侩,粗俗,一个三四十岁还一事无成的废物,他甚至连为宋玫守身如玉都做不到。
顾清潼失望极了,她连面都没露就让司机开车离开。
可不知道为什么,在回去的路上,她却忍不住掉眼泪,哭到浑身发抖。
十七岁时的她觉得,一定是因为,有这样的一个生父实在是太丢人了,她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耻辱。
可如今已经二十四岁的她却不得不承认,无论她用多少恶毒不堪的形容词去贬低羞辱那个人,都没有办法改变,她其实是被那一家三口在一起时其乐融融的画面刺痛的事实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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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茂打完电话回来,就见顾清潼看着不远处在街边弹吉他卖唱的男人发呆。
男人戴一顶棒球帽,身材清瘦,轮廓精致,正是顾清潼喜欢的那一款。
似乎也察觉到顾清潼的目光,他不时往这边看上两眼,表演得越发卖力。
像一只开屏求偶的公孔雀。
沈茂从大衣口袋里摸出烟盒,敲了敲,叼出一根拢在手心点燃,随后搂住她的肩。
漫不经心的问:“好看么。”
“……什么?”
顾清潼回神。